1.如果孩子上大學時未滿18周歲,學院的費用由撫養孩子的壹方和支付撫養費的壹方承擔。
2.如果孩子上大學時已經年滿18周歲,父母可以自願承擔學費,也可以不承擔。
維護付款期:
目前判決離婚案件時,壹般的做法是先尊重夫妻雙方的約定。只要雙方有協議,法院認定其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協議中贍養費的支付超過18周歲,支付方同意承擔孩子的全部或部分大學學費,法院也會認可。但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壹致,法院在判決撫養費時仍將遵循18的年齡限制。
如何支付贍養費:
壹般情況下,贍養費支付方只會同意按月支付孩子的贍養費,很少會願意壹次性支付所有費用。在實踐中,可以指定壹個銀行賬戶作為子女撫養費專用賬戶,由支付方每月定期將撫養費匯入該賬戶。該賬戶的匯款記錄可以證明其已經履行了支付義務。
如果支付方拒絕履行義務:雙方通過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的,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贍養費糾紛訴訟,確認離婚協議中贍養費支付條款的效力,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雙方通過法院訴訟程序直接離婚,判決(調解)中已經包含支付贍養費的具體規定,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第四十壹條。
尚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因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主觀原因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