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羈押的基本原則
監護權的確定主要是基於孩子的最大利益,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法院在判斷撫養權歸屬時,會綜合考慮父母的養育能力、子女的成長環境、身心健康狀況等諸多因素。
第二,女方死亡後監護權的變更
女方死亡後,監護權的歸屬可能發生變化。壹般來說,如果女方生前已經與男方就撫養權達成協議,或者法院已經作出撫養權判決,那麽這些協議或者判決仍然有效。但如果女方生前沒有為此做出安排,或者男方認為現有的撫養安排不利於子女的最大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確定撫養權。
第三,男方申請監護權的考慮因素
男方申請撫養權,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能力、有條件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法院會綜合考慮男方的經濟狀況、生活環境、教育背景以及與子女的關系等因素,來判斷男方是否適合監護。
四。遵守法律程序
在處理撫養權問題時,必須遵循法律程序。男方需要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相關證據材料。法院將依法審理此案,並作出相應判決。
總而言之:
離婚後,女方父母和女方去世。男方能否拿回撫養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男方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並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有能力和條件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法院會綜合考慮多項因素,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前提做出撫養權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36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