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主婦離婚賠償規定是其中壹方對家庭付出多了可以要求離婚經濟賠償。
2.如果離婚,家庭主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家庭主婦全職照顧家庭,不外出工作,支付撫養孩子、照顧老人、協助對方工作的費用。為了保障女性權益,法律規定,家庭主婦離婚時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前提是財產歸雙方所有。
家庭勞動報酬的條件
1,家庭勞動報酬的時間條件是離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得就家庭勞動報酬單獨提起訴訟。至於離婚後單獨起訴離婚經濟賠償,雖然理論上還有壹定爭議,但目前支持的可能性普遍較低。所以,如果全職太太想要求離婚經濟賠償,最好在離婚訴訟時提出來。
2.離婚經濟賠償的主體必須是全職太太自己主張,法院不能主動適用。
3.離婚經濟補償的基本要求是,提出者必須承擔更多的照顧孩子、老人等家庭服務。
由以上可知,家庭主婦離婚時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而承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壹方要求賠償,另壹方應當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8條
夫妻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而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壹方給予補償,另壹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壹)
第六十九條
雙方離婚未果,離婚訴訟中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財產及債務清償協議未生效,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第壹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作出判決。
雙方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和債務處理的規定,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登記後,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