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簽訂的合法合同有效的,承擔法律責任;合同無效的,不承擔法律責任。共同簽名的法律效力,證人證言應同時真實、獨立。只有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獨立證人證言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每個證人對事件的看法、受教育程度和社會經歷決定了證詞的有效性。所以群眾聯名的證據只是壹份材料,需要法庭認真核實,需要當事人證言。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婦女權利。少數民族聚居的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在行使職權的時候,應當采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可見,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在行使職權時,應當采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聯名書可以有壹定的影響力,但這種影響力不能認定為法律效力。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聯合簽名的嚴重性:
聯名的嚴重性在於群眾的聯名可以產生壹定的影響,但這種影響不能認定為法律效力。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當然,同時也不能否認群眾作用的存在。證人證言同時應該是真實的、獨立的。只有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獨立證人證言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每個證人的感知程度、受教育程度和社會經驗決定了證言的有效性。所以群眾聯名的證據只是壹份材料,需要法庭仔細核對,需要當事人作證。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群眾聯名的法律效力在以下範圍內:
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2.在其職權範圍內通過和發布決議;
3、根據國家計劃,決定本行政區域的經濟、文化事業和公共事業建設計劃;
4、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5、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民政工作的實施方案。
綜上所述,如果簽了聯名書,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簽字人應對所簽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誣告、陷害,應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交通、住宿、膳食等費用。證人履行作證義務所發生的費用,應當給予補貼。證人作證補貼列入司法機關運行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工作單位不得變相扣減其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267條
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壹個月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收到人民檢察院的書面意見後,應當立即復核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