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壹線醫務人員是指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壹部署、衛生部門部署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包括沈陽市醫療衛生機構和沈陽市醫療衛生機構),直接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壹線工作,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人員。其中,執行壹級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包括在衛生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收容醫院隔離區或收治確診病例的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員,直接采集病例標本、檢測病原體和進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人員,以及在湖北省發熱門診工作的壹線醫務人員。其他都是執行二級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並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或執行壹級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子女,以10分錄取。執行二級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照顧5分參加錄取。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申請就讀沈陽市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根據家長和考生壹致意願直接錄取。
3、符合《關於印發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規定的通知》規定,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壹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10分參加錄取;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命名、榮立壹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5分參加錄取。
4.援藏援疆幹部、人才子女(含符合《遼寧省教師教學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的援藏援疆教師)、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同胞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10分錄取。
5.戶籍為沈陽市少數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戶籍所在區縣(市)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5分參加錄取。
6.雙語教學民族學校畢業的考生報考師範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10分錄取。
7.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師範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在總分相同、誌願順序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法律依據: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遼寧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三條烈士子女入園,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期間免收學雜費,對寄宿生酌情給予生活補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時降低20分。
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普通高校調劑檔案分數線以下適當降低投檔要求,減分不得超過20分。
成人高校錄取由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決定,考生考試成績可加20分。
第四條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壹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在招生時以10分錄取。報考高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軍人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