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通過欺騙或者隱瞞等手段逃避繳納稅款的違法行為。為少繳或者不繳應納稅款,故意少報或者隱瞞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營業利潤,故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偽造、變造或者銷毀賬簿、票據或者會計憑證等。逃稅損害國家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是壹種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犯罪。構成偷稅犯罪的,要依法懲處。企業賬簿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直接依據,會計的基本職責是記錄企業的日常經濟活動。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企業會計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低下,不按照會計準則記錄企業的經濟事務,不能正確記錄企業的經濟業務,導致企業偷稅漏稅現象的發生。
偷稅處罰為:1,應納稅款應補繳,滯納金;2.未繳納應納稅款、滯納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3.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超支支出或者漏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作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偷稅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或者因偷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