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位於縣城規劃區內。
不超過大樓的兩層。
建設項目不會影響城鄉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
提交的材料符合辦理臨時建設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
申請人身份合法,已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土地使用權權屬證書。
建設項目有投資批準文件。
取得依法批準的詳細施工方案?或總平面布置圖。
經審查批準的建築工程建築設計方案和施工圖。
建設項目涉及他人重大利益或者公眾利益的,應當組織聽證。
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規劃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停車設施等要求。
提交申請表、承諾書、地形圖、土地權屬資料。
臨時建設不得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和安全。
符合《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和《湛江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
提交土地使用的相關證明文件、建設項目的相關批準文件、施工圖等材料。
土地所有權很明確。
所有申請文件、資料、圖紙齊全。
需要註意的是,臨時建築不得超過兩層,高度不得超過十米,並設置明顯標誌。
申請臨時工程規劃許可證所需材料如下:
1,臨時建設申請報告;
2、土地使用的相關文件;
3、建設單位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文件;
4.項目批準文件;
5.經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6、經規劃批準的施工圖紙;
7.相關會議紀要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綜上,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依法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持有關用地證明文件、有關建設工程批準文件、施工圖等材料,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四條
城市、鎮規劃區內的臨時建設,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和安全的,不得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