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裝修砸了樓下的車,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車主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形成雇傭關系的,業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的壹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2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的壹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
二、孩子高空拋物怎麽辦?
1,侵權發生時該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對於實際使用人,主要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款人以及建築物的其他使用人。另外,這主要是在建築物脫落等情況下,受害人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確定肇事者;
2.高空拋物行為的實施者。也就是說,誰實施了高空拋擲物體的行為,誰就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如果認定孩子在高空實施了拋物行為,對地面人員造成了損害,那麽孩子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如果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則由其監護人承擔;
3.不能排除不能證明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使用人。實踐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壹些高空拋物事件。在不能確定責任人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受害人的權益,我們將不能證明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為責任人。在確定孩子是高空拋擲物致傷後,其監護人將直接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這裏需要註意的是,賠償原則適用於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賠償,受害人不能主張實際損失的額外收入。另外,高空拋物造成的損害賠償壹般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