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不負責任可以退款嗎?
不負責任的律師可以要求退款,具體情況按照雙方簽訂的委托合同執行。原則上,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外,應當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1第三百九十六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2.第四百零五條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托人的原因致使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
3.第四百壹十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外,應當賠償損失。
二、律師費的標準是什麽?
(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人民幣;
(2)法律文書:代寫、修改、審核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通過協商每份文書收費在600-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代理律師公證:律師公證事務不同,交涉費在1500-3000元/件之間;
(5)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協商收費。,而且每臺都在1.500-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根據調查項目協商收費。
需要明確的是,律師與委托人簽訂的法律服務合同屬於商業收費情形,具體情形可以由雙方根據自己的實際訴訟請求確定。不負責任的情況可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處理,具體情況視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