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求客戶簽署空白協議的危害有:
1.簽訂空白合同的風險有:合同另壹方增加有利於對方的條款。對方沒有實際履行合同,需要承擔合同義務。業務人員利用空白合同行騙。業務人員相互勾結詐騙。
2.律師偽造委托書,侵害當事人利益,可能構成犯罪。
為了防止律師讓委托人簽署空白協議,可以采取措施:
1.在簽訂合同之前,要求律師提供完整的合同文本,並仔細閱讀和理解合同中的每壹個條款。
2.如果律師堅持要簽空白協議,可以拒絕委托律師,找壹個信得過的律師。
3.在簽空白協議前,與律師溝通,請律師解釋協議中的每壹條條款,確保完全理解合同。
4.在簽署空白協議之前,妳可以咨詢其他律師或法律專家,以確保妳完全理解合同中的條款。
5.在簽訂空白協議之前,盡可能多的了解對方律師的背景和聲譽,確保對方律師不會利用空白協議進行詐騙。
律師的職責主要是:
1.代理訴訟、仲裁、調解等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提供法律咨詢,回答法律問題,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3.起草、審查和修改各種法律文件,如合同、協議和公函;
4.參與涉及法律事務的談判和協商,爭取客戶的最大利益;
5.為委托人提供法律培訓、法律教育等服務,提高委托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
6.參與法律和社會公益活動,促進法治和公正司法。
綜上所述,律師的使命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社會正義。簽空白協議有風險,應該盡量避免。如果壹定要簽空白協議,要采取措施保證自己完全理解合同內容,並與律師充分溝通協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19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922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