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資院:隸屬於司法局,性質不是民營企業。
2.個體律師事務所或合夥律師事務所:已經從司法局獨立出來,可以歸類為私營企業。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履行職責、開展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律師事務所的組織由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監督管理。律師事務所應當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資產654.38億元人民幣以上,有符合《律師法》規定的律師。
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在規定的業務活動範圍內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律師業務的具體分配和指導;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以設立專業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立若幹業務組。
有合夥律師事務所、律師經營的個體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經營的合作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性質相同,只是名稱不同。後者是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他們所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是沒有區別的。
組織形式:
新修訂的《律師法》於2008年6月6日生效。根據新《律師法》第15、16、20條的規定,我國律師事務所有三種組織形式:合夥制、個人制、國有資產制。新《律師法》實施後,合作事務所開始退出律師服務歷史舞臺。
遇到法律上的難題,可以找律師幫忙。在中國,律師服務機構稱為律師事務所,是中國律師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構。在家裏提問,會被律師接待。妳可以向他提出自己的疑難問題,律師會根據法律規定如實回答。
當妳覺得需要請律師幫助解決問題時,妳應該填寫以下文件:
1.授權委托書:本授權委托書是證明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代表被代理人完成壹定民事活動的書面文件。委托書必須明確授權權限,授權分為壹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2.代理合同:這份合同明確規定了妳和妳的律師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填好以上文件,按要求交費後,聘請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