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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的停車位歸誰管?

路邊的停車位屬於交警支隊。對於違反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使其立即離開。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路邊停車是收費的,是違法的。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不能自行設定財政收入項目。土地屬於國家,屬於公共資源。車船使用費已繳納,稅款已按規定繳納。事實上,道路使用權的費用已經支付。所以再次收費是違法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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