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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房子定金、訂金、預付款?

買房時,我們經常會遇到壹些術語,比如定金、訂金、預付款,其中定金和訂金在概念上很容易混淆。那麽定金、訂金、預付款有什麽區別呢?如何區分它們?

壹.定義

1,存款

定金是指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向開發商支付壹定金額的款項作為擔保,以保證購房。保證金的支付應以書面合同或協議的形式確定,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所交定金金額不得超過房屋價值的20%,超過部分無效。定金具有擔保的性質和合同成立的性質。

2.存款

押金是為預訂支付的錢。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定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是壹種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定金金額應在總房價的0.5%以內。

3.預付款

預付款是壹種支付手段,是指合同壹方在合同履行前向另壹方支付壹定數額的款項。其目的是解決合同壹方的流動資金問題,金額沒有限制。

第二,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

差1,不同的意思

定金是壹種擔保手段,預付款是壹種支付手段。

雖然買房的目的本身有些相似,但在法律意義上卻大相徑庭,這種金錢交換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是沒問題的。壹旦出現任何意外,都需要依靠法律程序來解決。

定金作為壹種擔保手段,旨在保證合同債務的履行。壹旦購房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可以作為房款或者收回。預付款作為壹種支付手段,不具有這種效力,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即使發生事故,支付預付款壹方的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

區別二,退貨方式不同

定金具有合同效力。當支付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定金屬於開發商。開發商違約時,應雙倍返還購房者定金。定金的妥協效應可以有效地約束合同雙方。

違約金原則不適用於預付款。只要有壹方違約,預付款就會退還或者作為違約金,不存在雙罰的問題。

三、押金與保證金的區別

差1,功能不同

與定金相比,定金的違約懲罰功能強於定金。壹旦交了定金,簽訂了定金合同,就開始發揮作用了。開發商壹旦違約,就要支付雙倍的罰款。如果開發商拖欠定金,最多全額退還定金。

區別二,適用範圍不同

保證金擔保方式被廣泛使用。只要使用了合同,簽訂了合同,擔保效力就產生了,受法律保護。押金的適用範圍比較小,沒有法律效力。壹旦違約,違約的懲罰和賠償都比較輕。

邊肖想提醒大家,購房者壹定要以定金為準,壹定不要被定金、預付款等字眼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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