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人未經登記和年檢,無養犬許可證養犬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或者對公司處以5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2000元罰款。當然,如果對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沒有養犬許可證的犬將被帶走。
沒有養犬許可證的犬不受法律保護。沒有養狗許可證養狗也是違法的。壹旦舉報,狗會被帶走,具體執法是就近的派出所。偶爾會跟著幾個畜牧站所謂的聯合執法,甚至是行政執法的城管。如果狗在壹周內沒有支付2000元,將有兩種處理方式:
(1)土狗、雜種狗、串串狗被送到養狗場(泰山、黃河、大寨溝)吃肉或被活埋(壹般這是犬類集體瘟疫的首選)。
(2)品種狗也送到狗舍,公的品種狗,母的品種小狗。
養犬許可證是用來證明犬只身份的法律文件。現在很多城市不允許養烈性犬,高肩犬也不允許養。所以,以前有壹群抓狗的。現在想養寵物狗,就得辦養狗證,也就是每年帶它體檢壹次。在某些地方(飛機、火車),必須出示犬證。
1.故意撞狗違法嗎?
故意打狗是違法的。因為寵物犬屬於公民的私有財產,行為人故意傷害寵物犬,屬於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壹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行為人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損失未達到五千或者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行為人已滿十六周歲,故意損壞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律師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就這些了。妳明白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46條
違反管理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損害是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1247條
禁止飼養的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狗是危險的,比如兇狗。不管是不是別人故意挑釁,都需要承擔最終損害後果的責任。
第1249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