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負責盡職調查,根據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要求,起草盡職調查報告、推薦報告、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調查工作底稿,制作備案文件。
2.審查相關協議並提供法律建議。
3.出具法律意見書、核查意見、證人意見。
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信息披露進行指導。
5、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企業法》、《證券法》相關知識輔導。
6.為企業和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和幫助。
在企業上市準備階段,律師需要做以下調查工作:
(1)對公司財務狀況的調查,包括對公司無形資產、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國外借款、應收賬款等的調查。(2)對公司業務流程的調查。(3)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調查。(4)公司發展趨勢調查。(五)股東出資情況調查。(6)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情況調查。(7)管理誠信調查。(8)對公司投資的調查。(9)調查公司政策的執行情況。(10)金融風險調查。
在企業改制階段,律師協助公司辦理以下業務:
(1)聽取公司是否具備重組資格,為企業量身設計股份重組方案,規避法律風險。(2)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主板管理辦法》和《創業板暫行管理辦法》對股份公司的相關內容進行審核確認。(3)協助股份公司起草三方治理制度、公司章程、股份公司上市轉讓文件、相關方案等。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主板管理辦法》和《創業板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4)出席股份公司創立大會。(5)協助公司向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在公司上市階段,律師主要協助公司辦理以下業務:
(1)參與主辦券商項目組,負責盡職調查,根據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要求,起草盡職調查報告、推薦報告、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調查工作底稿並制作備案文件。(2)審核企業進入代理制前後的相關協議,提供法律意見。(3)協助主辦券商出具法律意見書、核查意見書、見證意見書等。(4)輔導企業信息披露。(5)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提供相關知識輔導。(六)為企業和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相關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