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美國校園欺淩的嚴苛法律,中國的法律對孩子的暴力行為,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寬容要多得多。根據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14以下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予處罰。”所以壹旦發生校園欺淩,只能由學校和家長來解決,但學校缺乏有效的懲罰手段,有時當事人甚至可以用錢來擺平。難怪張心蕾的父親在美國被判入獄後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認為美國非法的“校園欺淩”只是孩子們之間的小打小鬧。他還抱怨說,美國法律對張心蕾量刑過重,因為他不了解美國法律,所以輸掉了官司。這種反應只是目前國內對校園欺淩現象整體關註不足的壹個縮影。
據報道,目前中國的校園欺淩現象非常嚴重。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兒童青少年健康研究所研究員喬怡娟的調查顯示,在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隨機抽取的187328名學生中,發現66.1%的男生和48.8%的女生遭受過壹種或多種欺淩,其中被惡意戲弄是學生中最常見的欺淩行為。除了學術機構的研究數據,目前全國範圍內缺乏系統的統計,也就是說,中國社會對校園欺淩的關註和研究還遠遠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