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部分對沖基金采用華爾街最先進的投資策略。確切地說,與其說是對沖基金,不如說是私募基金。壹是因為這些基金管理的資產是通過私募募集的。二是因為他們有的采取對沖風險的策略來管理資產,有的采取預測市場走向的策略。嚴格來說,這種預測市場走向的基金不能稱為“對沖基金”。但按照慣例,所有這些私募基金在華爾街都被稱為對沖基金。
管理
對沖基金目前不受監管。美國1933的證券法、1934的證券交易法、1940的投資公司法都有規定,投資人少於100的機構在成立時無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註冊,不受監管。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非常老練、富有的個人,自我保護能力很強。相比之下,共同基金的監管相對嚴格,主要是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很多人對市場缺乏必要的了解。為了規避公共風險,保護弱者,保障社會安全,實行嚴格監管。
投資者資格
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與,最近兩年年收入至少20萬美元。如果以姓氏參與,夫妻雙方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為30萬美元;以機構名義參與的,凈資產至少為654.38+0萬美元。1996做了新的規定:參與人數由100擴大到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的投資證券,而普通基金沒有這種限制。
操作
對沖基金的運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也很少受到限制。主要合夥人和管理人可以自由靈活地使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品交易和杠桿,而壹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到更多的限制。
融資方式
對沖基金壹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在吸引客戶時不得利用任何媒體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上層獲得的所謂“可靠投資消息”;直接認識對沖基金的經理;通過其他基金轉移;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專門介紹。而壹般的* * *基金大多是通過公募和廣告來招待客戶。
可以離岸建立嗎?
對沖基金通常會設立離岸基金,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規避美國法律對投資者數量的限制和避稅。它通常位於避稅天堂,如弗吉尼亞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開曼群島、都柏林和盧森堡,這些地方的稅收很少。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0.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包括“基金的基金”,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普通* * *基金是不能在離岸成立的。
所以壹般基金也可以對沖,但是有很多限制。
與公募基金選擇優質股票的投資策略相比,對沖基金采用的策略都有壹個* * *特點:低風險高收益。在把風險控制在投資者可接受範圍內的前提下,把自己的資金全部放大使用,這叫杠桿。所謂放大使用或杠桿,就是除了使用自有資金之外,還會向券商借更多的錢進行投資,以提高收益率。公開發行基金的投資者是普通人,而對沖基金的投資者通常是非常富有的個人,最低投資額必須超過100萬美元。華爾街的知名對沖基金經常向投資者提出最低投資1000萬美元的要求,條件是兩到三年內不得抽回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