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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法規定,交房前可以過戶嗎?

現在很多商品房都是期房,也就是還在建設中或者處於開發階段的物業。這些房產很多還沒有辦理房產證,想賣的話會有壹些問題。那麽民法典是否可以規定拍賣可以不交付轉讓呢?關於這個問題,我整理了相關資料,在下面為大家解答。

第壹,民法規定交房可以不交房轉讓。

不會,交房前不會有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二、確定開發商買期房有什麽證件。

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必須確保開發商具備以下“五證”:

(壹)《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在壹定期限內取得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的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合法憑證;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合法憑證;

(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3.買拍賣行有什麽法律風險?

1,房屋質量風險

在對期房的投訴中,房屋質量壹直排在第壹位。由於消費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時無法看到房屋的實際情況(即使房屋交付後,也很難發現壹些隱藏的工程質量問題),消費者經常會因為房屋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壹些開發商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使用劣質材料或偷工減料,隨意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地基下沈、屋面雨水(水)滲漏、管道漏水等嚴重質量問題,給房屋質量安全埋下了重大隱患。

防範措施:收房時,請專業的房屋檢驗(監督)機構進行檢驗。對於壹般質量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限期整改。對於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問題,壹定要請專業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鑒定,以便根據具體情況(維修、退房、及時索賠)進行處理。

2.面積縮小(水位上升)的風險

壹些開發商為了謀求最大的商業利益,在實測時有意改變建築面積,增加公攤面積,且不明確公攤面積的數量和計算方法,導致商品房實際面積與銷售面積嚴重不符。

防範措施:收房或產權登記時,壹定要註意房屋面積測繪技術報告(俗稱“房屋面積測繪表”),仔細核對相關數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計算可納入公攤的面積,看開發商公布的各單元面積加上公攤面積的數據是否等於圖紙所示建築總面積之和。如果不相等,就要查明原因或要求開發商給出解釋,必要時請專業測繪機構進行復測,避免經濟損失。

3、虛假廣告的風險

開發商的銷售廣告往往很漂亮,很動人。如果僅憑開發商在銷售時所做的宣傳來買房,可以肯定地說,大部分時候都會讓人失望。人住了之後會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子和宣傳的房子質量相差很大。所以,如果妳對自己買的房子質量有特殊要求,比如環境、配套設施等,並因此選擇了開發商宣傳的房子,壹定要在合同中對相關事項做出明確約定,否則,以後在證據方面會有問題。

通過閱讀我們知道,不交房是不能過戶的。交房後妳才會有房產證,房屋過戶需要以房產證登記為準。所以沒有房產證是不能過戶的。買房子也有風險。我也給妳介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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