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8月20日頒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其核心條款是修改了原有的24%法律保護條款,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CFETS發布的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上限。按最新LPR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僅為15.4%。
1.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發放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處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付出的代價。
2.銀行貸款利率是指貸款期間利息額與本金額的比率。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只能在中國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範圍內協商確定。
3.如果貸款利率高,貸款期限後借款人的還款額會增加,否則會減少。決定貸款利息的因素有三個: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
4.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日利率2.1%變更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上浮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日利率萬分之五變更為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的50%-100%。
5.對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貸款,從貸款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壹條。
借款人自願支付未約定的利息,或者自願支付超過約定利率的利息或者違約金,未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貸款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請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