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起訴後,借款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查封借款人名下的財產;
2.如果借款人名下沒有可以查封的財產,就會有逾期記錄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嚴重限制個人的高消費和出入境;
3.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通常會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強制被執行人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不被起訴債務的過程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
2、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繳納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免繳未獲批準,仍不提前繳納,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6.提交糾紛帶來的訴訟程序後,由法院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清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5條
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