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調整的對象
民法是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組成部分。它是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是: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民事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是指由民法調整的具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社會關系,即具體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它由民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構成。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即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根據民法通則,公民和法人都可以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國家是特殊的民事主體。
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行為是指能夠產生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它可以分為合法的民事行為和非法的民事行為。法律民事行為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和其他法律行為。可見,民事法律行為是合法的民事行為。
《民法通則》第五十四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行為。”這壹定義表明:第壹,民事法律行為是旨在建立、變更和終止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第二,是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①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2)是旨在產生壹定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必須是合法行為。
契約及其基本原則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的特征:是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是當事人之間以設立、變更和終止特定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它確立的是債權債務關系;其確定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基本原則。
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又稱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對其創造性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包括版權、專利、商標、發現、發明等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①它是壹項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民事權利;(2)其對象必須具有能被人感知的客觀表達的主動性和新穎性;③具有排他性、及時性和區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