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協議離婚後,夫妻壹方反悔離婚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
(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後,壹方在分居壹年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3)增加了壹方配偶揮霍的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少分或者不給揮霍的壹方。
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調整的範圍是主體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堅持誠實守信。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1.《民法典》有哪些新規定?
(1)高空拋物會有規律可循;
(2)個人信息會得到保護;
(3)禁止高利貸;
(4)住宅區公共設施的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2.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哪些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所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秉持誠實信用,信守承諾。
(5)守法、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
(5)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