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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和法家的致命缺點

墨家思想的核心是:兼愛、互不侵犯、尚賢、尚同、誌氣、明鬼、非命、非福、節儉、節儉。

而墨家的兼愛互不侵犯思想,對統治階級毫無用處。用這種思想武裝自己,就不能搞擴張和侵略。這樣,被分裂的人永遠無法統壹。

消除階級分化,提倡節儉,反對君主利用骨肉至親,為聖賢提出“官無常貴,民無終基”的思想。節儉是墨家非常強調的壹個觀點。他們抨擊君主和貴族的鋪張浪費,尤其反對儒家所看重的長喪重葬的習俗。人們認為君主和貴族應該像古代的大禹壹樣過著清廉節儉的生活。這與統治者的利益相沖突。

墨家的主張,簡單來說就是這種思想不適合統治階級的利益,不可能被當時的統治階級所接受。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引領社會。他們的理論基礎是:萬物以道為本,法是道在社會中的體現。法家追求法治的根本目的是豐富強兵。為了使強兵富裕起來,法家主張改革貴族奴隸主的世襲制度,強調種田的獎勵和減稅。

法家也有他們的缺點。比如誇大法律的作用,強調用重刑治國,“以刑制刑”,還對輕罪重罰,迷信法律的作用。

但是,法家的“法治”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治。雖然他們強調用法律約束和削弱貴族權力,但他們的根本目的是將權力集中在國王手中。法律之上依然是君主和皇帝的權力。所謂“出口即法,下筆即法”,君王可以超越法律,淩駕法律。這種法律是權力大於法律的王法,是專制統治的工具,而不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所以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真正法治。

法家的“法治”理論也有壹個致命的弱點,就是為政太急,為民太涼。專制制度充分體現在“法治”的殘余理論中。秦統壹後,將天下人置於法網之下,產生了“惡有惡報,衣堵路,使城為城”。在統治階層還陶醉於“法統”和“全時刑”的果實時,老百姓卻飽受“法治”之苦,對秦政權深感失望。統壹16年的秦朝很快就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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