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簽婚前協議有點違背人們的傳統思維,但是確實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那麽,什麽是婚前協議?婚前協議有什麽法律上的好處嗎?婚前協議在什麽情況下會無效?
1.什麽是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是指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署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婚後生效。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各自財產債務範圍的實現和權利歸屬做出約定,避免日後壹方離婚或死亡時產生糾紛。
第二,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啊!但只有這種約定不與壹般社會道德和其他法律規定相沖突,不存在欺詐和脅迫的情況下,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取決於協議的具體內容。
3.婚前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婚前協議的內容大到: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婚前財產的具體信息,婚前財產權利的歸屬,婚後婚前財產收益的歸屬,婚前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時間等等。小到夫妻姓氏、住所、家務分工、生活費支付、夫妻財產制、酌定支付、子女姓氏及贍養、家庭暴力等事項。可以簽訂,而且除了以上所述,雙方都可以增加或減少協議內容,但是單獨增加條款內容不壹定有法律上的收益。
4.什麽情況下婚前協議無效?
協議中所有關於人身自由的條款都是無效的。任何人的人身自由都不能被提前拋棄和分割。
②如果協議內容涉及“離婚”,通常會被判無效。因為我國法律仍然普遍認為婚姻生活應當永久經營,長期維持,所以不能用離婚來設定協議內容。
(3)協議中包含離婚後贍養費支付和子女撫養權問題也是無效的。原因和第二個壹樣。
所以,婚前協議還是有的。它的存在並不是真的為了明確兩個人各自的利益,而是壹起約法三章,避免婚後糾紛。畢竟結婚這麽大的事情,涉及的東西真的很多,認真對待每壹個環節的人,壹定會收獲穩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