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對於電魚的違法行為,電魚是違法行為,電魚造成的生態破壞非常嚴重。生活在農村的朋友應該知道,以前田野裏到處都是青蛙,尤其是下雨天,青蛙跑得滿地都是。現在在河岸上,下雨天基本看不到青蛙,而造成這個原因的罪魁禍首就是電魚行為。因為青蛙春天在河裏產卵,產下的卵附著在水生植物上,壹旦有人抓魚,這些卵基本很難存活,即使勉強長大,也基本殘疾很多,活不長。青蛙是有益的動物,可以吃和殺死害蟲。現在青蛙幾乎滅絕,導致整個食物鏈斷裂,潛在影響很大。
客觀上講,是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所謂禁漁區,是指壹些重要的魚、蝦、蟹、貝類、藻類等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遊通道所在的區域。,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被國家法律法規或地方政府劃定,禁止壹切漁業生產作業,或禁止部分漁業生產作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