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央壹號文件中關於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的政策;
5.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切實維護農民財產權利,建立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的內在要求。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
1.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加強農村耕地、林地等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保護。用五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土地面積不準確、不清晰等問題。加快推進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盡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如期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高林權證發放率和到戶率。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探索國有林區改革。加快推進牧區草原承包工作,啟動牧區草原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2014中央壹號文件關於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政策;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17.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期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經營權的占有、使用、收益、轉讓、抵押和擔保等權利。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民承包權,放開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給金融機構融資。相關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規範實施辦法,建立抵押資產處置配套機制,推動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充分依靠農民群眾自主協商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可以確權也可以確權,確權登記頒證的經費可以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貼。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2015年基本完成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劃界。切實維護婦女土地承包權益。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健全國有林區管理體制,持續推進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