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查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可以去當地村委會或者國土局查詢。目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在入戶調查、實地丈量後會有壹個公示期,詳細公示農民承包土地面積、地塊邊界等信息。農民確認簽字後才能登記發證。
如果農民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確認工作組必須在公示前作出解釋和答復或復查。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確權主體,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權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遺失?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遺失可以補辦。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嚴重汙損、損毀或者遺失的,承包方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換領、補領。
經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審核後,報原發證機關辦理換發和更換手續。
第十八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換發程序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十九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在換發或者補發時,應當標註“換發”和“補發”字樣。
因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遺失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補辦,並按照第十九條的規定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標註“換領”、“補發”字樣。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更換程序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遺失的,可以持相關證件和資料到有關部門補辦。
流程和所需文件如下:
1,我的應用;
2.村裏的介紹信;
3.本人提供的在縣級以上電視臺或地市級以上報紙發布公告、聲明的相關程序,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續期申請表》原件復印件;
5、由鄉(鎮)經濟管理中心填寫並編碼、蓋章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續期申請表》。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備案、登記、發放等具體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向當地村委會或國土局查詢。以上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如何查驗”等相關法律知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