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種植和收獲、動物飼料、漁業的單位和個人在備註中所列的自產農產品。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收購的農產品,以及上述單位和個人生產、加工、銷售的農產品,仍屬於稅法註釋所列的農產品,不屬於稅法註釋的範圍。免稅的,按照規定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2.種子、苗木、化肥、農藥和農業機械的批發和零售免征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具;
(3)舊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進口的材料和設備;
(六)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的殘疾人專用物品;
(7)賣掉妳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任何地區和部門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4.根據《農業部關於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下列農資可以免征增值稅:
1,各種農膜的生產銷售。
2.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復合肥的生產和銷售(企業生產免稅化肥的成本)。復合肥產品占原肥總成本的70%以上)。“復合肥”是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加工的氮、磷、鉀至少有兩種顯著含量的肥料,包括僅用化學方法制成的復合肥和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合肥料(又稱復合肥料)。稱為混合肥料)。
3.阿維菌素、氯菊酯、百菌清、苯氧氯、芐嘧磺隆、惡唑酮、吡蟲啉、丙型肝炎、噠蟎靈、代森錳鋅、吡蟲啉、敵百蟲、丁草胺、啶蟲脒、多抗黴素、二甲戊靈、二嗪磷、吡蟲啉、甲基倍硫磷、甲基。苜蓿斜紋夜蛾多角體病毒、甲基硫菌靈、三氟唑啉、殺蟲劑氟鈴脲、順式氯氰菊酯、涕滅威、二唑、辛硫磷、辛基溴腈、異丙甲草胺、乙胺、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
4.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業機械批發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