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果遇到暖氣不熱的問題,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您可以選擇以下方式:
1,聯系物業或供熱公司,讓其派人檢查維修調試;
2.撥打供熱公司的服務電話或投訴電話,反映相關問題;
3.致電監管部門和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4.撥打12345或12319反映問題;
5.關註當地主流媒體。現在各大城市的主流媒體,在供暖季都會通過各種方式發布相關信息,然後收集起來送到供熱公司,並幫助小區業主監督解決;
6.提起民事訴訟,但必須以收集相關證據為前提。
二、發現暖氣不熱,此時正確的做法應該是:
1.如果發現暖氣不熱,室內溫度不達標,應撥打供熱公司電話或撥打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電話。
2.供熱公司或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上門測量室溫並出具測量記錄就是有力的證據。
3.有條件的話可以考慮公證或者委托中立的專業鑒定機構進行測溫,這樣得到的證據更有力。
小區業主向供熱公司繳納采暖費時,雙方雖未簽訂合同,但實際上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供熱服務合同關系。此時,供熱公司有義務保質保量地提供供熱服務。如果車主不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溫度不達標,則無需退費;但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由於供熱公司的原因導致溫度不達標,可以按照溫度不達標的實際天數向供熱公司申請退款,也就是可以少交或者不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五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以及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出批評和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條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繳納電費。用電人逾期不繳納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用電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暫停供電。供電人依照前款規定中止供電的,應當事先通知用電人。
第六百五十六條供水、供氣、供熱合同參照供用電合同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