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現代版“舍生取義”真的上演了。瑪莎,壹個15歲的女孩,親手把父親送進了監獄。那時瑪莎和她母親住在壹起。到了晚上,她爸爸送她到門口之前,她執意要破門而入,然後開始攻擊她媽媽。瑪莎用手機錄下家暴過程,向警方報案並作證。最後,她父親因重傷被捕,被判有期徒刑8年。
由於該片被陸媒重新報道,很可惜,甚至有網友在下方留言質問:夫妻之間的事情怎麽能算作家暴?妳為什麽舉報爸爸?他們不能自己調解嗎?他還搬出了“君臣父子”的說法。瑪莎接受采訪時提到,她對該報道並不後悔。
瑪莎說:“雖然我認為錄制這部電影並把我父親置於那個位置是不好的,但這部電影必須放映。那時候我壹心壹意在想我媽,我已經不難過了。」
被打的母親塔尼亞說:“我為我的女兒感到驕傲。她知道我需要證據來給他定罪。從女兒錄制的影片中可以看到,53歲的男子克利夫頓砸碎了前門的玻璃面板,並將其踢開。他媽媽在門後驚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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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的塔尼亞回憶說,有壹小段時間她很害怕。當她醒來時,克利夫頓高高地站在她身邊。她試圖踢他,然後爬出房子尋求幫助。“他拿著菜刀追我,瑪莎開始尖叫。他放下刀,把我的頭撞到人行道上,踩在我頭上。」
克利夫頓入獄後,瑪莎說她還沒有原諒父親的家暴,但她會每兩周去探望她壹次。盡管她很生氣,克利夫頓仍然是她的父親,她想見他。目前,克利夫頓已被判終身限制令。
只有舉證,才能擺脫家暴。
臺灣省2018年9月5日福利部指出,家庭暴力案件超過65438+萬件,其中親密伴侶暴力占55%,兒童保護占13%,直系親屬虐待占15%,其他占17%。近年來,暴力事件的原因很復雜。除了身體暴力,言語和精神暴力也經常被忽視,診斷起來相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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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律便民咨詢網站認為,家庭暴力不會因為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減少。相反,施暴者大多受過高等教育。因此,全國法律便民咨詢提醒公眾,為了避免家暴,在考慮結婚對象時,不僅要看學歷、財力,還要註意是否有暴力前科,以免陷入家暴的悲劇。
另外,即使是直系血親,遇到身體暴力也要盡量保護自己,然後去醫院開診斷書;如果是口頭或者精神虐待,可以把對方的辱罵話錄下來,或者請知情人做證人幫忙申請保護令,也可以去醫院的精神科證明對方的行為確實對身心健康有危害。
很多在社會上或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的族群都不敢報案,因為他們害怕施暴者知道後自己和家人會受到更嚴重的對待,也擔心自己升職後沒有經濟來源無法生活。對此,受害者報案後,社工會前往評估案件家庭經濟狀況,協助緊急隔離及租房,並會繼續照顧及協助申請緊急援助,以脫離身心傷害的危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