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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內出軌,被男方虐待。

女方的婚姻不忠在法律上按男方的家庭暴力處理如下: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如果女方有婚外情,通常會被認定為過錯方,這可能會導致她在財產分割中分得的份額較少。如果女方的不忠達到了事實重婚的程度,不僅財產分配會受到影響,還可能要支付精神損害賠償,甚至承擔刑事責任。男方的家暴是違法的,無論婚內是否有不忠行為,家暴都可能導致男方受到法律的懲罰,包括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家庭暴力的法律後果:

1.家庭暴力的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身體和精神上的侵害;

2.法律保護措施: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人;

3.刑事責任:家庭暴力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責任;

4.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賠償因家庭暴力造成的損失;

5.離婚訴訟中的影響:家庭暴力是離婚訴訟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可能會影響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的判定。

綜上所述,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不忠行為,可能會被視為影響財產分割的過錯方,嚴重時可能會進行賠償並承擔刑事責任,而男方的家暴行為也是違法的,無論其婚姻狀況如何,都可能面臨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脅迫、恐嚇或者其他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三十三條

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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