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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女人生了兩個孩子不離婚,又和別人生了壹個孩子,是不是很嚴重?

妳好,如果以夫妻名義同居,涉嫌重婚罪。

律師網律師回答,重婚是指配偶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壹個人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構成重婚罪有兩個要件:1。當壹方或雙方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時,這是重婚的前提。如果雙方沒有婚姻關系,就是未婚、離異或喪偶。不能構成重婚。壹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通過法定程序予以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來說,在他們的婚姻通過法律程序被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他們仍然屬於有配偶的壹方。如果他們和別人結婚,就構成重婚。2.配偶與他人結婚有兩種形式:壹種是第二種,雖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身份與他人共同生活,屬於事實上的重婚。在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以事實上的重婚為主要形式的重婚。同居和重婚不壹樣。配偶與他人同居是指配偶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繼續,以穩定的方式共同生活。就是俗稱的同居。

重婚的法律後果(1)重婚的民事後果。重婚會產生以下三種民事後果: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重婚是婚姻法中婚姻無效的原因之壹;(2)重婚是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法院準予離婚的情形之壹;(3)離婚中,重婚是無過錯方主張損害賠償的原因之壹。(2)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與配偶重婚或者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配偶重婚的,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重婚罪,只承擔重婚罪的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並同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婚姻登記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 (壹)以重婚為由申請撤銷婚姻的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基層組織;(二)以未成年結婚為由申請撤銷婚姻的人的近親屬;(三)當事人的近親屬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為由申請撤銷婚姻的;(四)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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