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等治安案件,由派出所依法調解。調解後的協議應依法長期保存,期限為60年。另外,無效調解書必須經過司法機關確認,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協議達成後,雙方當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利益,那麽這個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如果調解協議已經實際履行,且調解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應視為其獨立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其效力應依法予以認可。在這種情況下,壹方反悔要求另壹方重新承擔義務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簽了調解協議還能反悔嗎?
當庭調解時,當事人應當認真對待調解,慎重處置自己的合法權益,調解協議壹經簽署即生效。原告可以反悔,法院可以再次組織調解,征求被告的意見。調解不成,會及時做出判決。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也就是說,在雙方簽署調解書之前,任何壹方都可以反悔。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當事人拒絕調解協議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因此,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認真履行。
我國法律規定三方協議不蓋章,但當事人簽字則協議成立,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強制性規定則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從以上可以看出,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請求有關部門執行。同時,對被拘留、傳喚的當事人,最長可拘留24小時。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