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棚戶區改造針對城鎮歷史遺留的危舊房、危房改造,旨在消除治安隱患,優化生產生活環境;
城中村改造是針對城市中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村莊進行改造,旨在城鄉發展壹體化,提升城市品質;
2.棚戶區改造用地性質通常是國家劃撥,屬於保障性住房範疇,上市交易需要滿足壹定條件;
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土地可能是農村集體土地,改造後的土地性質和使用權可能發生變化;
3.在法律適用上,棚戶區改造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而城中村改造可能涉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
4.在補償標準上,棚戶區改造的補償成本通常較低,而城中村改造的補償可能更復雜,涉及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
棚戶區改造的歷史沿革;
1.棚戶區改造起源於20世紀初的西方國家,旨在改善城市貧民窟的生活條件。
2.我國棚戶區改造始於上世紀90年代,最初集中在大中城市;
3.2005年,我國啟動新壹輪棚戶區改造計劃,改造範圍擴大到小城鎮;
4.2010以後,棚戶區改造成為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的重要壹環,政策和資金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5.近年來,棚戶區改造既註重居住環境的改善,又強調社區服務、就業扶持等社會綜合管理措施。
綜上所述,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在目的、土地性質、法律適用、補償標準等方面都有明顯的區別。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的意見》
第壹項
棚戶區改造的總體要求是: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重點改造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企業棚戶區和三線企業集中地區,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2013至2017,改造棚戶區10萬戶,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