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問題: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支付令。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書應具體說明所要求的金錢或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對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後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支付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第二十九條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