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監獄是刑罰執行機關。
廣義的監獄是指關押所有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
狹義的監獄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對罪犯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部門是司法部。
看監獄法。
監獄法
第壹條為了正確執行刑罰,懲罰和改造罪犯,預防和減少犯罪,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在監獄執行刑罰。
文章
監獄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第四條
監獄應當依法監管罪犯,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文化、技術教育。
第五條
人民警察在監獄依法管理監獄、執行刑罰、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六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監獄執行刑罰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第七條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辯護、申訴、控告和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勞動。
第八條
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的經費。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監獄設施經費和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
國家為罪犯勞動提供必要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
第九條
監獄依法使用的土地、礦產資源和其他自然資源以及監獄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壞。
第十條
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監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