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因掩蓋不良貸款被監管部門罰款4.62億元,這是2018年度銀行首個億元罰款。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多次對涉事銀行開出巨額罰單,凸顯其加強銀行監管的決心。
經查實,浦發銀行成都分行掩蓋不良貸款,通過編造虛假用途、拆分授信、越權審批等方式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保理業務,向1493家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為此,四川銀監局對浦發成都分行罰款4.62億元,對浦發成都分行原行長王兵罰款50萬元,終身禁入。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層對浦發銀行開出巨額罰單,具有重要的震懾意義。從防控金融風險的角度來看,整治銀行業亂象的工作今後還將繼續深化。
中國銀監會6月65438+10月13發布的《關於進壹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指出,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是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的常態化重點工作。
浦發銀行某地方分行出了700多億的“大案”,根源是不良貸款。簡單來說,貸款客戶企業A還沒交錢,銀行就找了個空殼公司B買下A,給B貸款支付A的利息。於是左右手不斷掩蓋不良貸款。
上海財經大學國際金融系主任Xi·楊君認為,此次事件也暴露出部分銀行近年來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的超高速發展,在內控、合規、檢查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合規意識淡薄,進而引發壹系列風險。
其實針對銀行業的亂象,這張超級罰單並不是個例,金額也不是最大的。去年以來,監管層“頻頻亮劍”。如廣發銀行因違反擔保收到7.22億元巨額罰款;興業銀行鄭州分行因違反國家規定從事投資業務,嚴重違反審慎業務規則,被罰款654.38+0.3億元,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恒豐銀行因違法違規被罰款17元16億,包括變更持有總資本或股份5%以上的股東、未按規定報銀監會批準、提供虛假統計報表、理財資金投資於非標準債權資產余額過多等。
“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壞賬是正常的,但應該以合規合理的方式處理。這件事暴露出銀行試圖通過‘技術手段’避免掩蓋,延緩風險而不是消除風險,最後只能飲鴆止渴。”顏對說道。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趙認為,要實現銀行業的長治久安,必須消除亂象產生的體制機制。同時,員工的行為是風險管理的根本,加強問責,提高員工違規成本,可以讓員工更加自律。
壹位銀行業內人士也表示,目前我國銀行業的股東管理、公司治理、風險防控等機制還比較薄弱,員工違規現象也時有發生。只有改善公司治理,加強問責,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