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子的細節簽合同的時候,壹定要查看房子的壹些細節。比如合同要註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每間房的面積等相關信息都要標註清楚。此外,電梯、走廊、樓梯等公共區域。分擔費用的比例也應明確規定。
3、設定房屋交付時間,嚴格約定物業交付日期和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條款。
4.備案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別忘了合同備案這壹步。購房者應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主動了解開發商是否會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從程序上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
5.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質必須合法。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經營範圍內進行開發;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買拍賣行的流程是怎樣的?
1首先要選房子。購房者首先要去售樓部查看戶型,選擇自己滿意的戶型和樓盤。選房時壹定要註意開發商的“五證”齊全。除了查五證,在選房的同時也要仔細了解開發商的基本情況。其中包括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聲譽、經濟實力、信用狀況、開發業績等。因為買期房風險比較大,所以選擇大開發商更有保障。
2.簽訂購房合同。選房之後,如果買家打算買房,接下來就是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
3、預售登記,很多購房者都有這樣壹個誤區,認為和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後,房子就是自己的了。事實上,只有在買賣雙方完成預售登記後,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30天內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場處辦理。
買拍賣行有什麽潛在風險?
1,部分存在虛假宣傳。
由於拍賣行建設周期相對較長,占用資金時間較長。開發商為了避免資金周轉不夠的情況,會提前預售期房。就是買拍賣行不可能實地考察,所以大家買房只能聽售樓處工作人員的介紹。
2.產權風險
買房最重要的是什麽?是房價嗎?很多嗎?都不是,是產權問題。所以購房者在購買了拍賣行後,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在實際購房中,總有壹些開發商以各種借口拖延辦理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