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我已經看了不下20遍了,但是每看壹遍,我都有新的收獲和啟示,那就是作為壹名法律工作者,我應該有更高的素質,有坦誠的意願,有面對困難的勇氣。綜上所述,打鐵還需自身硬。
更有高超的品質。作為壹名法律工作者,我們應該不斷地學習和掌握各種法律知識,以適應工作的需要。影片中,陳家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作為壹名警察,妳應該有強健的體魄、敏捷的技能、靈活的頭腦和堅強的意誌。”這句話要求從事檢察工作的人有紮實的法律知識基礎。只有自身素質過硬,才能更好的執法。就公訴人而言,如果自身素質太低,在庭審過程中與辯護人爭論的過程中,不能反駁辯護人的意見,不僅不能有效打擊犯罪,還會影響檢察機關在群眾中的形象,更有甚者,影響法律的權威。因此,作為壹名檢察官,應該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過硬的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執法,維護法律權威。另外,片中有壹句經常出現在香港電影中的話:“妳可以保持沈默。”這是對沈默權最好的詮釋。這讓我想起了2012年3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新刑訴法)規定的“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這壹原則是新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體現,是中國立法思想的重大進步。檢察機關在實際工作中把握“不得因脅迫而自證其罪”原則時,不應矯枉過正,也就是說要正確理解“脅迫”的含義。毫無疑問,刑訊逼供是“脅迫”,威脅、引誘的方法也是“脅迫”,但“脅迫”的範圍不能自行擴大。體罰、虐待等身體上的“脅迫”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但心理壓力、道德壓力等壹定程度的精神上的“脅迫”應該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隱藏自己的缺陷或錯誤是人之常情,所以犯罪嫌疑人除了自首和陳述犯罪事實外,基本不可能在沒有任何壓力的情況下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如果在詢問或訊問過程中,強調善意,讓犯罪嫌疑人或證人自願如實供述並獲得陳述,放棄偵查措施和策略的作用,不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就不可能獲得犯罪嫌疑人的真實供述,甚至獲得證人真實證言的可能性也極低。因此,檢察機關在查辦案件過程中,要註意對“無罪推定”和“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的把握和運用,但又不能過猶不及,不能因小失大。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運用適當的偵查措施和訊問策略,發揮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的作用,在保障人權的基礎上做好每壹個案件。希望“妳可以保持沈默”能成為中國執法者對待犯罪嫌疑人說的第壹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