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積分兌換詐騙
不法分子冒充各大銀行、移動、聯通、電信等具有積分功能的企業,發送積分兌換短信、微信等。給被害人,並要求被害人下載客戶端或點擊鏈接獲取被害人身份證號、銀行卡號、銀行卡密碼等個人信息,利用上述信息在線消費或轉賬被害人銀行卡內的金額。。
第二,冒充客服詐騙
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網民的購物信息和個人信息,要求受害人登錄虛假購物網站或銀行網站進行操作,獲取受害人的銀行卡號和密碼,向受害人索要驗證碼,然後將受害人卡內資金劃走或消費。另壹個經常發生的情況是,主要原因是網購或轉賬不成功,在網上搜索相關公司的客服電話,搜索到假客服電話後,按照假客服的要求進行操作被騙。
第三,網絡兼職詐騙
犯罪分子通過網絡在求職信息、招聘信息網站、論壇、微博及相關傳播群發布兼職信息,要求被害人在指定的非法購物網站購買手機充值卡、遊戲卡、購物卡等虛擬商品,並以刷單返利為誘惑,騙取被害人支付貨款,將購買的虛擬商品低價轉賣。
警方提示:各大網站不會為了提升網絡知名度和可信度而創建虛擬購買記錄。任何兼職都要仔細核實工作的內容和性質,以及發布招聘信息的人的性質。不要相信任何見面前要錢買物品的網絡陌生人。
第四,機票退改簽詐騙
不法分子以“取消航班、提供退票、改簽服務”為名,利用旅客著急的心理,要求事主向涉案銀行卡轉賬,或索要事主銀行卡密碼、驗證碼實施詐騙。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能準確說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詳細的個人信息,迷惑性強。
網上搜索航空公司和訂票網站的客服電話。所有主要的搜索引擎都有官方認證的電話號碼。請不要相信任何其他電話號碼,更不要撥打。各大航空公司和旅遊預訂網站都有統壹的客服電話,不會要求旅客向任何賬戶轉賬,也不會要求旅客在ATM機上轉賬,更不會要求旅客提供個人銀行卡密碼和驗證碼。
五、冒充熟人詐騙
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受害人的虛擬通訊工具、郵箱賬號等內容後,以“我是妳老板,妳家出事了,我是妳朋友”為名,聲稱急需用錢,通過網絡詐騙受害人轉賬。冒充企業負責人或業務夥伴,以合同洽談、家人朋友急需用錢為由,通過QQ、微信等即時通訊軟件,要求受害人向陌生賬戶匯款。請不要把網上交流工具作為唯壹的聯系方式。如果遇到任何需要轉賬或匯款的行為,請提高警惕,通過各種渠道核實對方身份,避免上當受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兩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且詐騙金額累計構成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