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勞動合同起訴的成本是多少?
勞動合同糾紛壹般按訴訟標的大小計算。物業相關收費壹般在1萬元以下,1萬元至2000元不等,超過1萬元但不足10萬元的部分按5%-6%計算;超過10萬但不足100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
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可以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的30%。這種支付方式,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都承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中介費就不交了。如果自己起訴,沒有律師,成本很低,這就涉及到法院的案件受理費。
2.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多久?
1.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3.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4.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3.勞動合同糾紛由哪個法院管轄?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員工因勞動合同和單位發起的糾紛,對調解仲裁結果不服的,也可以起訴。民事訴訟會涉及壹些費用,比如律師費、訴訟費等。壹般勞動合同糾紛的成本不高,幾千元左右。當然,員工不委托律師自己起訴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