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汽車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常用急救等安全駕駛知識。
汽車客車申報材料如下:
1.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書原件;
3.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機動車駕駛人安全駕駛經歷證明;
5.相應車型的駕駛經歷證明;
6.備案證明復印件。
駕駛操作教練的要求:
1,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符合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輛駕駛經歷要求;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汽車或相關專業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法律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理論教練
1,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常見傷員急救等安全駕駛知識,了解車輛環保節能相關知識,了解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本教學知識,具備編寫教案、規範講解的教學能力。
(二)駕駛操作教練
1,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符合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輛駕駛經歷要求;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和應急駕駛的基本知識,熟悉車輛維修和常見故障診斷、車輛環保節能等知識,具備駕駛要領講解、駕駛動作示範和引導駕駛的教學能力。
(三)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1,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及以上;
2、掌握道路旅客運輸法規、貨物運輸法規和機動車維修、貨物裝卸與保管以及旅客急救等相關知識,具備相應的教學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壹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經歷,近2年無不良教學記錄。
(四)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1,具有化學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學工程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及以上;
2.掌握危險貨物運輸、危險化學品特性、包裝容器使用、職業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的教學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關專業教學經歷,近2年無不良教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