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壹個標準是,它非常專業,對現有的所有法律進行分類。分類之後,再看整體和內在特征的統壹。第壹個特點,取決於現有的所有法律是否構成這個國家所需要的法律部門。法律調整的對象不同,調整的方式也不同。根據這兩個區別,所有的法律規範都可以分為幾個法律部門。如果這個國家要建設的主要法律部門已經建成,這就是法律體系形成的標誌。
第二個特點,要看各個法律部門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也就是通常起輔助作用的法律,是否已經制定。如果頒布了,我們就說這個國家的法律已經形成了。
第三,看中國的特點。中國的法律體系是壹個整體。除法律外,還有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可以和法律配套,我們也說這個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了。
第四個特點是法律規範非常多。李飛導演剛剛拿走了這兩本書。可以看到1984之前的書比較薄。如果回到1978,也就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初,當時的中國其實只有兩部法律,壹部是憲法,壹部是婚姻法。今天,有239部法律、690多部行政法規和8600多部地方性法規。這個龐大的數字組合起來,有什麽內在聯系?如果內部協調,沒有沖突和矛盾,能夠達到和諧,我們就說這個系統形成了。
所以從專業的角度來說,法律部門,法律部門中最重要的法律和與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是比較完備的,與地方性法規有內在的協調性,這四個方面是統壹的,所以我們在文中稱之為標準。從文本來看,現在我認為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所以我覺得這兩個標準可以供妳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