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以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在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所以如果合同沒有蓋章,但是當事人簽字或者按手印,合同仍然可以成立並生效。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有: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買社會保險等。;
2.以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遭受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損害而被迫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後強行續訂勞動合同的;
3.壹方以欺詐手段,故意隱瞞事實,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比如對優厚工作條件的虛假承諾;
4.以非法程序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未協商或未經批準采用特殊工時制度的;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比如約定工傷、職業病由勞動者自己負責,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6.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押金、抵押款、風險金、股票款等。;
7、主要不合格的勞動合同。比如招童工,簽合同等。;
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定員工在合同期內不得談戀愛、結婚、生孩子;
9.侵犯健康權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的;
10,侵害報酬權的勞動合同。加班不予支付,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權的勞動合同。如設置巨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員工流動;
12,勞動合同中權利義務明顯不公平。比如設置免費或者不考慮的競業限制條件。
綜上所述,簽訂合同沒有公章是有效的,但是要求在合同上簽字或者按手印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合同成立時,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