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人簽訂合同是詐騙,是違法犯罪的。陰陽合同是指雙方簽訂合同時,壹方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合同內容,另壹方以含蓄、模糊或曖昧的方式表示合同內容,以達到欺騙和非法獲利的目的。這種行為違反了我國刑法和經濟法規,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簽訂陰陽合同的處理方法如下:
1,保存證據。如果可能的話,盡量保留證據,包括合同、付款憑證、對方的聯系方式、通訊記錄等,以防承擔法律責任。
2.咨詢專業人士。如果對合同內容有疑問,可以咨詢律師、金融專家等相關專業人士,獲取專業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追究法律責任。如果陰陽合同涉及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報案,追究法律責任。如果涉及詐騙、合同詐騙等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求司法救濟。
綜上所述,如果在經濟活動中遇到簽訂陰陽合同的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合同的認識和理解,避免因為不了解合同內容而造成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
偷稅罪中,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