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擬好起訴書,收集對方拖欠工資的相關證據,然後帶著起訴書和具體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貸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1.這三張借條簽了也沒用。他們是哪三個?
在這三種情況下簽借條是沒用的:
1.欠條簽了,但錢沒有實際支付;
2.在威脅或脅迫下簽署的借據;
3.借錢用於非法用途。
二、借條的格式
借條和白條區別很大。借條借錢,借條欠別人錢。不要混淆,否則還款會有問題。處理違約的人比較困難。我們來看看打白條的註意事項。
借條的主要內容要寫明在哪裏借的,借的是什麽,數量,規格,新舊程度,歸還時間,附加條件。
很多借款人在寫借條的時候會寫壹個數字,比如1.5萬很容易被蓋成750萬,所以這是非常不合適的,因為數字很容易被篡改。而是寫“壹、二、三、四、五、陸、七、八、九、拾、百(陌)、千(錢)”。還要註意,日期應該大寫,它比大寫的金額更重要。
單獨存在的“借”字有兩個意思,壹個是“借別人”,意思是借,壹個是“借給別人”,意思相反。因此,在借條中,強烈建議將“借”字根據不同情況寫成“借”或“借”,方向詞共存。詳細格式如下: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借款人是個人,必須本人簽字,他人簽字的借條法律效力會有爭議。比如張三簽李四名字的借款,會給出借人帶來法律上的麻煩。
2.出借人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以免主張債權時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寫清楚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錢,大小寫分開寫,避免字跡不清的糾紛,但壹定要檢查大小寫的壹致性。
4、還款期限:寫清楚還款期限:好處:債權人到期後,要求債務人還款是順理成章的,尤其是朋友之間催收貸款的壹個理由。缺點:債權人壹定要註意訴訟時效,從欠條註明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2年內,債權人必須主張自己的債權(通過催收函接收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債權到期2年後,超過訴訟時效,即使提起訴訟,也很難勝訴。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利率的,按雙方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利率的,視為無息貸款。在債權人主張償還借款並支付利息之前,人民法院壹般不支持該正常借款期間的利息。
6.還款方式:是壹次性還本息還是分期還本息,什麽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
7.簽名:借款人的簽名,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是蓋章和觸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