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於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根據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債務人到債務註明的還款日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以此為臨界點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即自註明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壹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後,該債權將不再受法律保護,失去勝訴的權利。欠條只有這樣寫才能合法生效:1,主體。要明確表達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註意“借”字的模糊性);以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的姓名,有條件時在借據上復印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單位為主體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2.對象。金額的單位要明確,金額要用繁體字書寫,比例要明確,如百分比、千比、萬比等。3.內容。表達清楚,註意避免歧義。返還日期要明確,有利息約定的要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有違約金約定的要寫明。有保證人的,應註明保證方式,並註明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