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沒有簽名,僅按手印的借據,也是有效的,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名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據此,如果沒有簽字,但對方在借條上按了指紋,借條也有效。也就是指紋和簽名的法律效力是壹樣的。
3.最好要求對方簽字打印借條,以防有人通過練字等方式改筆跡,逃避債務。寫借條的時候,要讓對方簽字,按手印,做到萬無壹失。
壹、借條通常適用於以下情況:
1.購買商品或產品時,因為無法支付或支付他人全部款項,不得不寫借條。
2.從別人或單位借的錢和東西,到時候還不上,或者還不上全額,有的還拖欠。這時候妳就需要寫壹張借條了。
3、借個人或公家的錢和物,完成後的證明,也可稱為借條。
二。借據的格式
1,標題
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頂部和中間用較大的字體寫“借據”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
2.文本
借條的主體要寫下什麽人或單位欠了什麽,欠了什麽東西,欠了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
3.簽名
簽名時應附上被欠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附上被欠方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