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別人欠了五千多怎麽辦?
如果有人欠款超過5000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理論上,不管錢多少,法院都會立案,因為民事權利是以維權為目的的,立案的要求和錢的多少沒有直接關系。法理推斷,只要有侵權事實,就應該立案。比如壹些沒有金錢給付義務的民事權利,也在民法調整範圍之內。
但是,訴訟是有法律成本的。壹是當事人的費用,起訴方要承擔訴訟費的基本啟動費用,當事人要考慮是不是得不償失;二是司法成本,即法律資源的占用。司法機關必須將有限的司法資源用於需要法律調整的場所和對象。所以,如果數額太小,就不予立案。現在還沒有統壹規定,但是部分地區內控是1,000元到3000元。
二、欠錢怎麽起訴?
1.法律費用的支付
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確定。如果被告敗訴,被告將承擔所有法律費用;如果雙方勝訴或敗訴,訴訟費由雙方分攤或由法院確定。
2.壹般情況下,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書正本壹份,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資格證明(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3)法院有管轄權的證據;
(四)其他證據。
3、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二)借款關系有擔保人的,提供擔保證明;
(3)借貸雙方款項收付證明;
(四)債務人貸款用途的證明;
(五)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沒有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後未償還,債權人要求經催告後支付利息的,應當有到期未償還或者經催告後未償還的證據;
現實生活中,如果妳欠錢,可以不去法院訴訟,但是在訴訟中,妳要先立案處理,所以妳要提交很多證據,證明確實存在欠錢不還的情況。另外,還需要有正式的起訴狀,最後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