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力成績是對象。可見,知識產權的客體沒有物質形態,是精神產品。這是知識產權區別於財產權、債權、人身權等民事權利的主要特征。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商號權都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
2.排他性。即具有專有知識產權的智力成果不得被他人侵犯。本質上,壟斷也可以說是知識產權的壹個特征。
3.地域性。是指知識產權僅在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地理範圍內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如果壹個國家的知識產權要受到其他國家法律的保護,就必須按照有關的國際條約、雙邊協定或對等原則來處理。
4.時效性。意味著知識產權有法律保護期。保護期滿後,知識產權消失,智力成果進入公有領域,人們可以自由使用。但商標權到期後,可以通過續展延長保護期;少數知識產權沒有時間限制,比如商業秘密。
知識產權有三個最明顯的法律特征:
1.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即除簽訂國際公約或雙邊、多邊協議外,依據壹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領土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
2、知識產權的排他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未經權利人許可,其他人不得行使其權利。
3、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都規定了壹定的期限,到期後權利自動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壹
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的發展和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文章
本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四)藝術和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音像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9)其他符合作品特點的智力成果。